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简介: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重庆,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4〕31号)、经教育部批准备案(教发厅函)〔2014〕81号),颁发国家学历文凭,教育部电子注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为13968。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她的前身是1946年在中共中央南方局周恩来等同志的支持下创办的社会大学。当时,冯玉祥将军担任学校董事长、张澜、沈俊儒等学校董事;陶行知为校长,李公朴为副校长;周恩来、郭沫若、田汉、梁漱明曾在学校任教。1985年,在当时国务院总理李鹏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复校,更名为“重庆社会大学”,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克熙,重庆社会大学校长。200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重庆社会大学”转型为“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教师:
目前,学院拥有学前教育学院、建筑工程、汽车电子工程、金融旅游等4个系,开设全国招生专业28个,全日制学生近3000人。学院拥有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科技学院等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为骨干,从部分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聘请了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家为兼职教师。现有专职教师15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2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30%以上。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硬件设施:
校园规划用地500亩,一期工程建成面积168亩,校舍建成面积8万多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6.2万册,电子图书3584GB。学院拥有47个实验实训室,包括建筑设计与工程管理、汽车技术、模拟数字电路、自主语言学习、客房服务等。田径、篮球场等体育设施齐全。学生宿舍环境舒适,每个宿舍都配有空调,24小时供应开水和热水,网络接入高达8M带宽。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教学建设: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采用校企合作、联合培训、毕业后就业的人才培训模式,培养适应新时期人才竞争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人才。学院与重庆科技学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教师、课程、学分,进一步丰富教师和教育教学资源,也为大学生建立了便利的渠道。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学招生对象:招收重庆应届初中毕业生。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 建筑设计 | 57 |
| 园林工程技术 | 57 |
| 建筑工程技术 | 63 |
| 工程造价 | 61 |
| 建设工程监理 | 52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65 |
| 汽车电子技术 | 41 |
| 电脑网络技术 | 39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61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35 |
| 环境艺术设计 | 52 |
| 学前教育 | 237 |
| 应用英语 | 32 |
| 财务管理 | 54 |
| 会计 | 55 |
| 电子商务 | 60 |
| 旅游管理 | 38 |
| 酒店管理 | 37 |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注册条件:
1、身心健康,品德良好。
2、积极向上,积极学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上进心强。
4、今年参加重庆高中入学考试(学术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将被招收五年制大学。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注册方式:
打电话,QQ咨询报名,填报志愿,网上报名,发短信,来信咨询报名。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注意事项:
1、新生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相关费用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登记,并确定就业合同和优惠入学协议。
2、报名时间:从现在起,到各专业名额报满。
3、新生报到时,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相关困难证明和缴费收据。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学费:
| 专业名称 | 学费 |
| 建筑设计 | 8800 |
| 园林工程技术 | 88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8800 |
| 工程造价 | 8800 |
| 建设工程监理 | 88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8500 |
| 汽车电子技术 | 8500 |
| 电脑网络技术 | 850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8500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88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8800 |
| 学前教育 | 8500 |
| 应用英语 | 8500 |
| 财务管理 | 8500 |
| 会计 | 8500 |
| 电子商务 | 8500 |
| 旅游管理 | 8000 |
| 酒店管理 | 8000 |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励、帮助、贷款和勤奋制度,为统一招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等。并在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
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品学兼优、表现优异的学生。同时,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所有被学院录取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学生来源的学生贷款(每个学生每年最多可以贷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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