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主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它的前身是西南航天职工大学,成立于198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1999年7月转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第一所独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在重庆市委、市政府、市教委、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的关心和指导下,经过30年的办学实践,学院以敢为先、严谨务实的作风,逐步形成了开放、科学管理、优质、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树立了勤奋、自强、敬业、创新的优良校风。 学院拥有江北校区和江津校区,占地400多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学院拥有江北校区和江津校区,占地400多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招收全国17个省市的学生,9081名高职学生。固定资产总值2.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500多万元,各类收藏纸质图书 56万册,配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专业设置 学院拥有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社会科学系、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数控技术、软件技术、会计计算、酒店管理、空乘、园林工程技术等35个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应用电子技术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培训的专业。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6个,重庆财政支持重点专业7个,重庆高职示范专业4个,重庆高职特色专业2个。学院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市精品课程12门,市精品视频开放课程3门,市资源共享课程2门,国家规划教材15本,重庆教学成果奖5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 学院教职工423人,其中专职教师186人,教授18人,副教授63人,高级工程师63人,讲师117人,工程师117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3人。其中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重庆职业学院教师1人,重庆教师1人,重庆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国家和市专家数据库成员13人。其中,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国家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重庆职业学院教师1人,重庆教师1人,重庆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国家和市专家数据库成员13人。学院还聘请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三名院士担任特殊教授,聘请了100多名技术、管理骨干和技术工匠担任兼职教师。目前,学院还有37个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和8个通识课程教研室。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6个,航天七院金牌团队2个,银牌团队2个。人才培养 学院坚持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构建校企一体化、产学结合、职业导向、立体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电子信息和制造技术为主,适应航空航天、国防和重庆经济发展的专业体系,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成立以来,为航天和社会培养了3万多名大学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已成为各行各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骨干。自成立以来,已培养了3万多名大学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已成为各行各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骨干。自2010年以来,学生在各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获得了65个市级以上奖项,其中2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和5个三等奖。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初始就业率超过97%,在重庆高校中名列前茅,连续四次获得重庆学生就业表彰。 学院拥有国家职业技能评估机构和重庆数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是航天科技集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航天科技集团管理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党政干部电子政务信息培训点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重庆市中职骨干教师培养基地。近年来,为航天和重庆市企事业单位培训了4万多名员工。为重庆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航天军工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的影响力和声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学院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属性及层次:专科层次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办学地址: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职业教育工业园。 普通高考招生范围: 学院按总体计划安排,将面向重庆(3015)、四川(440名)、广东(4名)、海南(16名)、浙江(4名)、河北(4名)、青海(10名)、新疆(30名)、云南(20名)、贵州(10名)、甘肃(50名)、内蒙古(9名)、广西(4名)、山东(10名)、山西(20名)、安徽(20名)、17个省市,如河南(40名)实行统一招聘。具体分专业计划及相关说明,请查询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发布的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及相关说明,请查询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发布的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照道德、智力、身体综合衡量、阳光招生、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新生的原则。 2、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空乘”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正常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2175cm;男生172185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少于0.5,男生不少于0.7;(4)、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听、说、读、写能力好,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种慢性病;(6)、无严重违纪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二十岁,即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8)、进入学校后,空乘专业的新生必须参加航空公司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学生毕业后才有机会进入航空公司从事空中服务;其他不合格学生将被推荐到主要机场地勤服务、高铁、轨道交通、旅行社等职位。 原则上,申请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应符合《重庆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癫痫病史;面部特征正确,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口腔清晰、无严重残疾。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直接招收士官)和应用电子技术(直接招收士官)专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原二炮部队)培养直接招收士官;考生必须是2016年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3、各专业录取时,考生的外语不受限制,但进入学校后学习的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各专业录取时,考生的外语不受限制,但进入学校后学习的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原则上,男女生的比例不受各专业的限制。 5、实施志愿顺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学校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备案;第一志愿者学生不足的,录取非第一志愿者在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按照志愿者原则备案。学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如果录取不满意,他们将再次征集志愿者。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6、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政策,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和减分。原则上,考生的专业录取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分数相似的,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志愿者从高到低录取。 7、对申请我院艺术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原则上,专业和文考成绩双上线后,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未尽事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原则执行。 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拥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学院设立了A、B、C三级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学生贷款。对于当年入学的新生,可以在学生来源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生来源信用学生贷款。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类型: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认可的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开设专业:院系 | 专业 | 院系 | 专业 |
电子工程系 | 电子工程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飞机制造工艺 |
通信技术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
通信技术(运营商客户服务和技术服务) | 数控技术 | ||
智能控制技术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火箭军士官班]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
应用电子技术[火箭军士官班] | 汽车电子技术 | ||
电子技术的应用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管理工程系 | 工程造价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市场营销 | ||
电子产品服务与营销 | 会计 | ||
计算机工程系 | 软件技术 | 证券与期货 | |
软件技术(前端开发技术)(与安博教育校企共建专业) | 电子商务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人文社科系 | 学前教育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多媒体设计制作)(与安博教育校企共建专业) | 旅游管理 |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物业管理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酒店管理 | ||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 空乘(与辽宁天业航空校企共建专业) | ||
艺术设计系 | 环境艺术设计 | ||
园林工程技术 | |||
广告设计与制作(与粤港芭莎校企共建专业) | |||
人物形象设计 |
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的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空乘专业学费每学年6200元,每学年4000元,三年服装费2500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每学年1万元,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每年收取2000元材料费。学院收取的服装费和材料费属于代理费,坚持学生自愿、按实收取、多退少补的原则。 住宿标准为:普通宿舍500元/年,公寓8001200元/年,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进行选择。 因某种原因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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